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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现在新建的商品房都有配备物业,而物业在维护小区安全、卫生、环境、公共设施设备时,需要业主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业主服务。那么小区物业怕业主什么呢?小区物业的职责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小区物业怕业主什么:小区物业怕业主闹事和不交物业费,因为他们没有断水断电的权利,也不可能因为一个人不交物业费,就不打扫小区卫生、不维护共同设施设备,只能一遍一遍的上门追讨,实在不行才能上述到法庭,请法庭帮忙追讨。小区物业的职责有哪些。
发生安全事故时,泰安物业要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援工作。负责小区一体化管理,并要接受公司客户部、工程部、警卫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调配人员。定期对供水、供电、消防、机电设备、通讯、路灯、绿化、车辆等设备进行养护。负责业主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处理。负责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负责日检、周检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以供公司和有关部门检查。负责小区的安全防范、消防管理工作。协调供水、供电、供气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的展开工作。
协助街道居委会,派出所管理好小区的治安、人口、消防、车辆、通讯等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供有效的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住宅使用公约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时终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泰安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